【問答解讀】關于《依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鎮自來水價格的通知》的解讀
1、我縣制定城鎮自來水價格的目的是什么?
答:進一步規范我縣城鎮供水價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提高用戶節水意識,特別是高耗水行業和用水大戶節水意識,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保障國家水安全。
2、我縣制定城鎮自來水價格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指導全縣城鎮自來水價格工作開展,明確城鎮自來水價格。
3、該文件的制定依據有哪些?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6號;《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8號)《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7號)《黑龍江省定價目錄》黑價規﹝2017﹞166號。
4、該文件解決了什么問題?
答:解決了城鎮供水分類水價、供水價格等問題。
5、城鎮自來水如何分類?
答:根據《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2021年第46號令規定,城鎮供水實行分類水價。根據使用性質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三類。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鎮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業、經營服務用水和行政事業單位用水、市政用水(環衛、綠化)、生態用水、消防用水等。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養老機構和殘疾人托養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水、宗教場所生活用水、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類用水價格執行。
3.特種用水主要包括洗車、以自來水為原料的純凈水生產、高爾夫球場用水等。
6、城鎮自來水供水價格是多少?
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定為3.6元/立方米,上調幅度為38.46%。不再另收加壓費,居民自來水價格實際繳費保持不變。依據居民生活用水的計算方法以及全縣用水結構,非居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的價格分別定為7.5元/立方米和8.8元/立方米,上調幅度分別為15.38%和12.82%,同時一并取消加壓費,實際繳費保持不變。
7、對低收入家庭采取何種措施?
答:為妥善解決低收入困難家庭的用水負擔,對低收入困難家庭保持原收費標準不變。
8、對無水表用戶如何收費?
答:根據《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2021年第46號令規定,終端用戶不具備表計條件的可以暫按政府規定供水價格向供水企業交納供水費用并由終端用戶公平分攤。
9、本通知施行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本通知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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