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 城鎮自來水價格的通知》起草說明
2022年12月9日,依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受理了依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現行城鎮供水價格的請示》(依住建呈〔2022〕127號),依據請示,遵循城鎮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行業用水合理計價原則,調整我縣現行城鎮供水價格?,F就《依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鎮自來水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的依據
《通知》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城市供水條例》《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黑龍江省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在履行定價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等法定程序的基礎上,經縣政府同意制定。
二、制定的必要性
為貫徹執行《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6號)《黑龍江省定價目錄》等文件精神,依安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我縣實際情況,規范我縣城鎮供水價格管理,擬制定調整依安縣城鎮自來水價格的通知,通過保障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提高了用戶節水意識,引導用戶,特別是高耗水行業和用水大戶節水,是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要舉措。
三、征求和采納意見的情況
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發改局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在縣政府459會議室組織召開了“依安縣調整城區居民自來水價格聽證會”,出席本次聽證會的聽證參加人共24名,其中消費者代表10人、相關領域專家、學者2人、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團體7人、新聞媒體1人、經營者3人、旁聽人員1人,符合聽證會法定人數。與會人員對《關于調整依安縣城鎮居民自來水價格定價方案》的科學性、必要性進行了論證,參會人員一致同意自來水價格按《關于調整依安縣城鎮居民自來水價格定價方案》進行調整。
四、自來水價格調整意見
根據供水企業生產成本監審結論和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同時考慮到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6號)中第12條“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的原則,綜合聽證會參加人意見: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定為3.6元/立方米,上調幅度為38.46%。不再另收加壓費,居民自來水價格實際繳費保持不變。依據居民生活用水的計算方法以及全縣用水結構,非居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的價格分別定為7.5元/立方米和8.8元/立方米,上調幅度分別為15.38%和12.82%,同時一并取消加壓費,實際繳費保持不變。
依安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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